2025年游泳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全解析

🌟 2025年,游泳达级标准将迎来全新调整,国家体育总局已于2024年11月6日发布了新版《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》,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以下是详细的达级标准:
一、国际级运动健将

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:

在奥运会、青年奥运会、世界锦标赛、世界青年锦标赛、世界杯、世界大学生运动会、亚运会、亚洲青年运动会、亚洲室内与武道运动会、亚洲锦标赛、亚洲青年锦标赛达到成绩标准。

二、运动健将

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授予运动健将称号:

(一)在奥运会、青年奥运会、世界锦标赛、世界青年锦标赛、世界杯、世界大学生运动会、亚运会、亚洲青年运动会、亚洲室内与武道运动会、亚洲锦标赛、亚洲青年锦标赛达到成绩标准;

(二)在全国运动会竞技比赛、全国学生(青年)运动会、全国冠军赛、全国锦标赛、全国春季锦标赛、全国夏季锦标赛、全国青年锦标赛、全国青少年U系列比赛总决赛、奥运会国内资格赛(选拔赛)、世界锦标赛国内资格赛(选拔赛)达到成绩标准。

三、一级运动员

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:

(一)在全国运动会竞技比赛、全国学生(青年)运动会、全国冠军赛、全国锦标赛、全国春季锦标赛、全国夏季锦标赛、全国青年锦标赛、全国青少年U系列比赛总决赛、奥运会国内资格赛(选拔赛)、世界锦标赛国内资格赛(选拔赛)达到成绩标准;

(二)在全国青少年U系列比赛分站赛(每年不超过10场)、全国体育传统学校联赛、全国中学生游泳锦标赛、全国体校U系列游泳锦标赛达到成绩标准;

(三)省级运动会、省级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锦标赛、冠军赛达到成绩标准。

四、二级运动员

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:

在省级运动会、省级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锦标赛、冠军赛达到成绩标准。

五、三级运动员

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授予三级运动员称号:

在省级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锦标赛、冠军赛达到成绩标准。

注:

1.可授予等级称号的小项(以下小项外的其他小项不得授予等级称号)及成绩标准:

(1)男子

     


(2)女子

2.上述比赛接力项目第一棒达到单项成绩标准的,可按单项成绩授予相应等级称号。

3.同一比赛同一小项多次达到成绩标准的,只按最好成绩授予一个等级称号。

4.上述比赛须使用自动计时计分设备、全国比赛须使用水下视频裁判,方可授予等级称号。


来源:

体育总局关于印发《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》的通知_国家体育总局网站

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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